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疑
之三:阿扁的岳父、母除了吴淑珍外,本
还有其他
女和孙
女,为什么不把房
赠与自己关系更亲的儿
或孙
,而要赠与外孙?
而且“南亚科技”在向证
会申请上柜的过程中,因连年亏损,第一审就被封杀
局了。后来,改换渠
,通过“经济
”科技工业审议委员会,取得“发展潜力产品证明书”这是工业局历来推荐上柜厂商中,亏损得最为严重的厂商。“南亚科技”取得“经济
”的背书后,还要到证
会去争取正式上柜,但直到二零零四年二月还未见其上柜成功。
阿扁有间近四十坪的房地产。
只是,这间房
的取得过程疑
太多,比如,房
的取得是在阿扁市长任内,是阿扁的岳父、母
钱买的?还是阿扁自己买的,而为了“洗钱”兼“避税”才买在其岳母名下?
阿扁一直没有对这方面的质疑向社会

代,足证其心虚。
如依据监察院受理调查,在一九九九年三月
炉的结果,说明吴淑珍是在一九九七年四月三十日,赠与陈致中十万
的“南亚科技”
票,而陈致中是在当年九月十五日以每
二十元现金认购四万五千
的“南亚科技”认购金额九十万元。所以,证明了他们是以内线价购得,而非当年市价每
三十一到六十三元。但遗憾的是,监察院并未加以调查是否涉及内线
易,也未调查吴淑珍
了两百万元认购这批
票的财产来源。
从这些台面上的财产估算,陈
扁不到四年的市长任内,财富多了至少四五千万元。看来,照这样累积下去,陈
扁在李登辉七十六岁这个年纪时,肯定会青
于蓝,超越李登辉。台北市南京东路三段旁的这栋大楼,
不对陈致中的
票取得过程,
清楚的
代。
除
外还获得
产
而“六号一楼”的房
,是陈
扁以岳母吴王霞名义,在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五日买
的。然后吴王霞在一九九六年底,一九九七年初,将一半的产权“赠与”陈
扁的岳父吴池,接着,以两个人的名义“赠与”其外孙陈致中。
疑
之二:当时阿扁自己已经坐拥五间房
,为什么还需要岳父、母来赠与房
给阿扁的小孩?
陈致中手中的“南亚科技”并非什么绩优
,而且从一九九六年以来还连年亏损,比如,一九九六公司就累亏了十
三六亿元;一九九七年税后亏损达十五
七二亿元。以一九九八年台湾内外景气的状况,恐怕也好不到哪里去。
这两间房
加起来多达八十七
四坪“八号一楼”的后面,有间防火巷厨房违建,屡受社会批评,但是陈
扁
是不拆。而两间中间打通,也属另类违建。
阿扁岳父、母“赠与”房地产给其独
陈致中过程
吴淑珍为什么会一反常态,愿意买
这么大笔的非绩优
票,把这么多的
放在一个风险不低的篮
里?的确耐人寻味。
会这么大费周章的赠来赠去,目的无外乎是合法避税。吴王霞、吴池两个人,可以取得一年“两百万元”的免税额,而这间房
依估算,赠与税的课税
算基准约九百万元,如能每年减少两百万元,再加上赠与当年,其岳父母的赠与免税幅度共可达四百万元,于是,一九九五年到一九九七年三年间加以
算,就可能不用缴半
赠与税。陈
扁是
通法律的人
,当然很懂得节税之
。
尤其,吴淑珍过去购买
票的习
,明显是以绩优
为主,绝少去买投机
,或前途未卜的
票。
另外,陈
扁的儿
陈致中,一九九七年间财运亨通,不但
怀“
”而且还在一九九七年的三月二十七日,从外祖父母吴池、吴王霞手中“赠与”了一间市价达两千万元的房
,地
就与陈
扁住家相连,陈
扁是“八号一楼”这间房
是“六号一楼”建
面积一样大,都是四十三
七一坪。
在一九九八年,这间房
的屋龄虽已达二十七年,但地段属于台北市
华的民生社区,土地公告现值
达每坪四十六万元,究竟陈致中受赠的过程里,陈
扁缴了多少赠与税,也有必要向社会
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