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予琴最后和洛克分别被送回了台湾与美国医治。
完全清醒后,已是十天后的事了,她会病倒,是因为在荒岛上的卫生欠佳,染上了很严重的肠胃炎她都还不知道。
迷糊之间,欧纯蓉来看她的时候;好像曾替她接过一通洛克从美国打来的电话,后来欧纯蓉问了她一些关于洛克的事,事后她也全都想不起自己会说了些什么。
出院后,不管父母如何的劝阻,她就是要到洛克的身旁,也不等休养好,头一件事就是订机票。
在要飞美前一天,姐姐予韵回娘家来找她,约她去做SA。
“我为什么要戴着这顶丑帽子?”摘了下来的渔夫帽,在手上还没有一秒钟,又被予韵给戴回了头顶。
予韵用摇控器打开了她奥迪轿车的车门“别啰嗦,等下出了地下室,想要采访你的媒体就会全围了上来。”示意她也入座后,她释着。
“媒体还采访我什么啊?”真是的,她又不是第一位从荒岛上回来的人类,有什么好问的?“那,我不要去了。”她心烦的打开了车门,准备要下车。
这个小妹以前是哪里热闹就爱往哪里钻的,而且人又“阿莎力”十足,怎就短短一个月的时间,她就变了?
“予琴,予琴?”叫不住妹妹,予韵连忙下车,伸手拉住了也步下车的她“只是叫你小心,又没有叫你不要去。”
“要这么小心的话,不如就不要去了嘛。”省下来的时间,她还可以准备行李,而且她还没打电话告诉洛克她要去找他,一来是想给他一个惊喜,二来也是怕他会反对她远渡重洋的去找他,但是想想,她还页要先给他一个讯息才对。
看着予琴木然着一张脸,予韵不禁有些心疼。
他们家兄弟姐妹加起来五个,就是排行最小的予琴最会“爱哭爱跟路”哥哥姐姐哪里玩,她总是跟得紧,但渐渐地,从她十五岁以后,就不怎么跟他们,而是跟着朋友同学一群了。
就算是跟朋友同学也好,可是,现在呢?没见她赴朋友的邀约。
忧心只能摆在心中,千万不能表现出来。“难道你不想将自己装扮得美美的,去让你的心上人看吗?”脑子转来转去,予韵首先想到那位男主角。
听欧纯蓉形容的米洛克:“身材高大魁梧,全身上下硬邦邦的肌肉,就是运动明星都要逊色。”是这样一位仪表出色的男子“阅男”无数的欧纯蓉都已经夸口如此了,那就更不用说情豆初开的小妹了。
都三十初头多了,见小妹在感情路上的波折,予韵完全可以笃定,予琴谈恋爱了,而且还爱的非常深。
“需要吗?”经姐姐这么一提点,予琴不禁低头看了一下自己,她目前的小麦肤色是时下最流行的健康肤色,虽然又瘦了些,可是还算是结实。
“要要要!你这个标准的男人婆。”予韵连翻白眼“你看看你的皮肤,又黑又红又粗糙。”顺手翻过她的掌心“你看看,这里粗的就像砂纸,还有指甲像狗啃的。”一边嫌,一边又拉起予琴已经长长了许多的头发“头发也不保养,留长了也不修,没发型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