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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。
金少安,你是怎么回事?像个女人似的犯疑心病。
孟廷之所以吸引他,正因她的爽直、开朗和纯真。但她是个在商场中交际惯了的女生意人,他认识她不深,还没有机会见识她精明的另一面吧?说不定她比那些算计他会继承多少财产的女人,还要厉害三分呢。
少安不禁感到十分沮丧。一方面是因为假期只剩一天就要结束了。
他和孟廷,将来回到台北是否还要再见呢?他要不要在最后一天向她吐露他的真实身份?
后天她就要飞回台北,回去做她的平凡女记者了。孟廷无限唏嘘。
然后她明白她舍不得的,竟然不是假期即将结束,而是少安。
回台北以后,他们就各奔前程,互不相关了。
但是,她发觉她还想再见到他。他愿不愿意再见她呢?
也许她应该在回去之前,对他说实话。
朋友相交,贵在真诚。不是吗?
“孟廷,我想…”
“少安,我想…”
两人相视而笑。
“你想什么?”
“我…你先说你在想什么。”
“我…”
说不出来。怎么说呢?
明天。还有明天。明天再说吧。
“唔,我在想,时间过得好快,转眼假期已到要结束的时候了。”
她惋惜的语气,给了少安无比鼓舞。
“嗯,我也在想同一件事。我想,孟廷,明天是最后一天,我们好好吃顿饭好不好?”
她笑。“好啊,说到吃,我最有兴趣了。这次我要吃六个热狗夹面包,加很多很多的芥末和辣酱。台北吃不到这么够味的热狗堡。”
他被她口水要淌下来的表情逗的莞尔。
“不,明天不吃热狗堡。明天我请你吃饭,地点我决定,你盛装赴约即可。”
“要盛装啊?”
“对,别再穿牛仔裤,要盛装打扮亮相。”
“咦,嫌弃起我来了?我穿牛仔裤是为了你吔。”
语毕,她忽觉失言。
“对不起,少安,我的意思…我没有…我不是…”
少安感动莫名。
“那么明晚为我换点别的吧。”他温柔地说:“穿上你最漂亮的衣裳。七点整,我去接你。”
“不不不,你千万不要来接我。”孟廷急忙反对。
他皱皱眉。“明天是最后一晚了,你不能有个私人的约会吗?”
他如此一说,倒给了她灵感。说又一个谎的灵感。
“正因为明天是我在这的最后一晚,他们要为我开一个送行派对,我不能不在场。”
他失望了。“这么说,你不能和我共进晚餐?”
“不是的,我很乐意,但我必须从派对中溜出来,所以不要你来接。万一他们知道我溜去赴私人约,对他们的一番盛情和热情不好交代。”
“原来如此。”
少安释怀,遂和她约在“丽池”饭店门口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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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廷穿上了她还没穿过的一件小礼服。
黑色丝料衬得她的皮肤白皙如雪,细肩带露出诱人的香肩,小腰身,下半身的蓬纱裙边镶了精致的银色花边,秾纤合度,十分高雅。
她淡淡擦了粉色口红,怕自己显得太艳,只带上一副简单的珍珠耳环。
不晓得少安要带她去哪里吃饭?她这一身像要参加盛会似的,会不会太唐突?
但他叫她盛装,而且她是从一个盛大的派对溜出来,去赴他的约,不是吗?
少安见了从计程车下来的孟廷,目瞪口呆,看傻了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