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啊!对了,他当时有送我一张签名照,我一直带在身上做纪念,你要不要看一下?”造型师兴冲冲地掏出裤腰后的皮夹,小心翼翼地抽出一张卡片,献宝似地递到雷烈华眼前。
雷烈华可有可无地扫了一下照片便转开头,接着,她倏地张大眼,全身僵住。
造型师见她没什么兴趣,扫兴地就要把照片收回去。
“哼,真不懂得欣赏。”他嘟喽着。
“等一下!”她突然转回头站起来,粗鲁地从造型师手上一把抢过照片。
“唉呀!你小心一点啊!这是我最宝贝的签名照哪!”造型师哀嚎尖嚷,在一旁急得跳脚,想从她手中抢回来,又怕被硬生生给扯破了。
“啊…啊…”她眼睛瞪到不能再大,抓着照片的双手忍不住抖了起来。
“看嘛!我就说吧,不管男女,谁要是看到了Moon,都会被他的外表和风采给迷住的。”造型师看到她失神的模样,忍不住得意洋洋地炫耀着,仿佛与有荣焉似的。
“他…他…他他他他…”她的手指着照片中的人,抖得越来越厉害。
造型师双手环胸,微仰着头,等待她发出迷恋的尖叫声。
没想到,雷烈华接下来的反应,差点让他吐血倒地。
“他…他怎么变人妖了啊!
雷烈华终于忍不住开口,惊叫到破了嗓。
“他…就是你失踪很久的二哥,雷烈月?”陆飞恒抱着胸,好奇地观看着录影带播放出来的电视画面中,一群在舞台上又唱又跳的长发男子。
这一群乐团的团员们,不管是舞台魅力,还是乐器的演奏技巧,说实话,连摇宾乐门外汉的他都觉得个个属于上上之选。
其中最亮眼的,也是唯一具有东方血统的,就是背着电吉他,站在团员最前方的主唱。
主唱舞动的动作最少,但一举手、一投足,就像磁石一般,让人移不开眼睛。
“没错!他化成灰我都能认得出来!”雷烈华缩在沙发里,恨恨地咬着抱枕一角,仍然是一脸惊魂未定、备受打击的模样。
“有个巨星哥哥,很好啊!挺让人羡慕的。”他微笑地挑起左眉。
“我生气的是,那个造型师说他曾经回过台湾!他回来过,回来过耶!但他却没有回家来看我们,更从没让我们知道他在国外做什么!我跟奶奶都那么地想念他,可他却偷偷过家门而不入,真是太可恶了!”她气愤地抹掉突然涌上来的泪水。
“树大招风,成名多累。也许你哥哥烈月,有他不能回家的苦衷。”陆飞恒坐到她身边,摸摸她的头。
“你别安慰我了,我讨厌烈月哥。”她的心还是觉得很受伤。
陆飞恒叹笑一声,一低头,看到她蜷在沙发上的脚趾关节,泛着极不自然的红肿色泽。
“你的脚怎么了?”他抓起她的脚,仔细检查。
“啊,别碰!”她疼痛地“嘶”了一声,倒抽一口气,挣扎着想缩回脚。
“怎么受伤的?”他轻柔却坚定地握住她的脚踝,冷着脸看她的脚,发现她被阳光晒成浅浅小麦色的肌肤,早就起泡破皮。多处的趾关节上方被磨得浮起一层红红白白的水泡,连脚后跟的上方,也各被磨了一道红肿破皮的痕迹。
“大概造型师在整我,他硬要我穿着硬皮鞋走一整天的直线。”她无力地看着自己的脚。从小她就穿惯了凉鞋和球鞋,家人哪会逼着她穿高跟鞋参加派对来着?
“我会请造型师帮你选换更舒适的鞋子。”
“我想家…”她突然哽咽了一下。
陆飞恒抬头,无言地望着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