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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(4/5)

捂住脸,简直不敢回想自己昨天晚上做了些什么好事。

她…“好像”和黄昏一起坐在地板上喝酒;然后,她“有可能”喝醉了,不仅忘了要向他索赔,还说了些神志不清的话;再然后,她“依稀仿佛”记得自己问他:

“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讨厌你吗?”

噫,这真是无聊的问题。讨厌一个人为什么非要有理由呢?她讨厌黄昏,莫名其妙的就是讨厌了,何必还巴巴地跟他解释缘由,好像错的人是她?

事实证明,他就是很令人讨厌嘛!不然她也不会把两人第一次见面时的情形记得那么牢,还时不时地要拿出来回忆一番,每次想起来都咬牙切齿…

她记得那是在两年前,当时老妈的咖啡店刚开张,急需人手。一天下午,一个叫黄昏的大男生兴冲冲地跑来应征。

那是她第一次见到黄昏。

午后的阳光下,他黝黑的肤色闪着古铜色的光泽,短发凌乱,额头上挂满汗珠,看上去就像刚从运动场上下来的大学男生。他很爱笑,笑起来露出一口白牙,比电视上牙膏广告里的模特更显帅气。

那个时候,水清浅非但不讨厌他,甚至还可以说对他颇有好感。因为他的性子很是开朗易相处,两人见面聊了只几句话,他就说:“我们两个很有缘哦,你看,‘疏影横斜水清浅,暗香浮动月黄昏。’这句诗里正好镶嵌着我们俩的名字。”

当时,她对他刮目相看,真心觉得他是个很好的男孩子,长相好,个性好,还懂古诗词。而且,他说他们两人有缘呢!那时的她还是“少女情怀总是诗”的年纪,听到他说“有缘”二字会脸红心跳。正在芳心暗喜之际,突然他-把揽住她肩头,对水妈大咧咧地笑道:“水妈妈,您不用特地为我安排员工宿舍了,我和‘他’住一间就好。

我们一见如故,是好兄弟啦!”

他此话一出,水清浅的脸顿时黑了一半。原来,他根本是把她当成男人!

这、这也未免太侮辱人了吧?就算她长得像男生,可是他已和她说过话了呀,难道从她的声音竟听不出一点女性特征?奇耻大辱啊奇耻大辱…直到现在水清浅回想起这件事来,依然恨得牙根痒痒。

不过,这件事可无论如何不能让黄昏知道。他若知道她还在为两年前的一桩“鸡毛蒜皮”的小事而记恨于他,八成会加倍地嘲笑她。

正在这个时候,案前的电话分机响了起来,水清浅接起,彼端马上传来高分贝的女子叫声:“阿水,是我啊!

我现在就在你公司楼下,买了好多东西哦,快点下来接我!我们中午一起去达令港吃海鲜好不好?”

听到这个声音,水清浅的头一下子胀成两个大。此女名叫林语欢,是她的高中同学兼大学室友。两人一路从高中一起读上来,有七年的同学情分,如今也算是走动相当频繁的好姐妹了。然而遗憾的是,林语欢似乎从来不把她当成姐妹…买了东西要她帮忙提,上餐厅吃饭要她付账,和男朋友吵架要她出面摆平…基本上,说她是她的护花使者兼自动提款机还更为恰当些。

“语欢,我…”她才刚开口,听筒那头已传来嘟嘟的忙音。她这个“好”姐妹总是这样,说完了自己想说的就挂电话。水清浅不禁泛起苦笑,伸手到口袋里摸了摸不甚饱满的荷包。吃海鲜呢!不知道钱够不够?

然而尽管如此,她还是以最快的速度收拾完东西,然后对小胖妹说:“麻烦你替我请半天假,下午我有个朋友要陪,可能回不来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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