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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(2/5)

带依莲回杨家大宅,其实是有些冒险的,待在向山庄可能更安全些,因为山庄里几乎都是认识的人,王崇华拿不了他们怎么办。

泪珠落,与飞一同,他为她上情戒,在戒上烙印誓约之吻。

曾经是十纹兰实力最的天字堂失去了山河,其余七大堂有的和天字堂一起归于平凡,也有的在黑白两中闯天下;以林夙樱为中心,当年各方势力解散十纹兰,却像将它截枝埋土里,如今又各自长新芽,外人本不知土里的连成一脉。

叶老走了,他没有异议地同意娶她为妻。

叶依莲看着那只戒指,忍不住惊叹声。

杨昀骐笑了起来“你喜就好。”他执起她的手,为她上原本就属于她的情戒。

杨昀骐是杨迁走后,天字堂底下兄弟还愿意追随的唯一人选,但他无心东山再起,只想过平凡的生活

这戒指呵!为何现在他心碎神伤之时?他总是不由得拿起它来看,无法不去想这辈唯一一个他所认定的戒指主人。

依莲嘟着嘴“行的东西往往不够经典。”现在她的光和想法当然和十年前不同。“我觉得它好漂亮。”

十年前,他大概没想过,会把那个只是因为对叶老的尊敬,而应允结发的女放在心底这样、这样沉,最后把他整颗心都给占据了。

“我和你说真的,你曾经承诺过我,只要我还需要你,只要你还能给我庇护,你就不会离开我。可是我要求你承认我是你的妻、是杨家的媳妇,无论发生什么事,都要与你白首到老,不离不弃。”说到最后,她眶再度泛红。

*********

这个小女生不用刻意,就带给他那样的生活,是她让他发现所谓平凡的幸福并没有从他边消失过,而是他不懂得停下脚步去欣赏、去会。他总是好奇她的傻笑是为了什么?忍不住去亲近她,察觉带给她快乐的,不过是边司空见惯的事

“我以为这是证婚人的台词。”他取笑。

他们找到这只女戒时,他早就决定不去打搅她的新生活,默默祝福她和那个男人。

叶依莲却抓住他的手“等等,”她转过,一脸严肃“你替我上戒指,是不是表示你同意,无论今后我俩贫病困苦,我们都不会抛下对方?”

只是在事情尚未解决之前,依莲只能待在杨家大宅里,委实有烦闷。杨昀骐白天会门,总是耳提面命不准她离开家里,她虽然觉得委屈,但知他是为了她好,也只有乖乖听话了。

饼去的他总觉得平凡人的日离他好远,他像是无所谓地走着父亲要他走的路,在父亲的要求下各方面都优秀众,可是他最想要的人生,却是能够优闲的看尽风雪月,不恋栈它的丽,只要潇洒地受生命的好。

“我都忘了你学珠宝设计的,它的样式可能不怎么行。”他想到她以前嫌他着戒指好丑,所以故意说来揶揄她。

这辈只有她一个…

“这几年大宅里东西搬走了不少,有人才在旧家底下的地板找到它。”杨昀骐手掌心多一枚银白的女戒,与男戒同样镂刻着云纹,却纤细许多,样式朴素却十分雅致。

这不就是他所想要的吗?

“这辈”他瘖痖地开,与她掌心贴着掌心“我的妻只有一个叶依莲,我们会不离不弃,相相随,如果苍天应允,不让死亡分别我们,我会与她白首到老。”

短短三年的相情像是在心底一一滴的酝酿,几乎是每一分钟、一秒钟,与恋就随之多了一些,没有澎湃激烈,只是不知不觉地渗骨髓,让他从此认定…

觉得男戒的模样不太行,金指环镂刻着云纹,没有别的装饰,于是她就对女戒兴趣缺缺了。

他也是,满溢着激动与恋。

叶老总是拿着一张照片给他看,照片里的女娃随着年岁增长而改变,不变的是那又圆又大的睛,和总是粉的双颊。

但王崇华没辙,不代表雷龙的人也没辙,王崇华是在明的敌人,雷龙的手下却是在暗,何时会混山庄里、是否会假冒住宿的游客,没人知。安不安全、危不危险依据的并不是机率,而是敌手的格与智慧。

他的怀抱,让他抚她激动与欣喜的哽咽,五月的雪静静地洋溢着幸福的甜香。

杨家大宅与雷龙、王崇华的虎同在一个大城市,也许可以印证愈危险的地方愈是安全的说法。

不期然地,他将那女孩的模样印在心底,还算不上或喜,只是羡慕叶老把女儿捧在掌心,却又拙于表达的亲情,他甚至也不由得在心底疼着那个没见过的小女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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